抵押权人也有份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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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10:00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学军通讯员戴伟东)已经抵押出去的房屋如果被拆迁的话,政府所给的拆迁补偿费该给抵押者呢,还是由抵押权人得?近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对这个问题作了极好的“注解”。 1998年5月26日,农行汉沽支行与某公司、某电子灯具厂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由该行向被告提供贸易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1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00年5月26日 同年8月,农行汉沽支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某公司和某电子灯具厂分别承担还款及抵押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农行汉沽支行与某公司、某电子灯具厂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真实、有效的。某公司未能依照约定还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某电子灯具厂作为抵押人,在某公司未能还款的情况下,应以抵押物向农行汉沽支行承担抵押责任。虽然抵押的房屋已经拆迁,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0条第一款“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的规定,农行汉沽支行对该抵押房屋的拆迁补偿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院基于此法律规定,分别判令二被告承担还款及抵押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