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物价员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4:2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根据原国家计委的通知要求,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价格协会于11月5日至11月7日举办了首期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商贸、饮食企业)培训班,共计100余家单位派人参加培训。经过考核,已有89人取得了物价员资格证书。 根据要求今后对物价员必须坚持培训、考核、颁证、奖惩、建档等一系列管理工作,此项工作也是今后衡量企事业单位价格工作是否规范的标志之一。 西安市企事业单位在发展中的经验表明,凡是重视物价工作,积极发挥物价员作用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矛盾、价格纠纷较少,即便是发生价格投诉,也能及时解决。据悉,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价格协会将于11月底12月初继续举办商贸、饮食企业物价员培训班,请尚未参加培训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