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起诉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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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5:5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陈川)认为小区内业主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非法组织”,西安铁锋物业管理公司将西安市华清园安居小区业委会主任刘玉琴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解散业主委员会,并向被告索赔2000元名誉损失费,西安市灞桥区法院昨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案情简单,法庭当庭宣判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昨天的庭审吸引了该小区30余名业主前来旁听。原告铁锋物业的代理人诉称,被告刘 被告刘玉琴则反驳道,小区业委会是经小区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合法组织,因此其公章也是合法的。她在长达10页的答辩状中还列举了该物业公司4年来一直未公布收支账目、服务流于形式等令广大业主十分不满的做法,称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顺应民心所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