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拥有财产1812万余元 娄底原副市长 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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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8:2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长沙11月14日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原湖南娄底市副市长赵更效经济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赵更效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更效犯罪所得、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上半年至2002年5月,赵更效在担任双峰县常务副县长、娄底地区 此外,赵更效还勾结他人共同挪用财政局公款188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贪污公款50万元。2002年7月26日,赵更效案发时查获其拥有财产1812.8963万元。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对被告人赵更效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 (陈净植 文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