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登记不验“正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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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9:0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张成亮) “抛出”几套子虚乌有的房子,房产中介公司居然一一“笑纳”。记者暗访发现,房源的登记手续过于简单,实在令人担忧。 昨天上午,记者拨通了台东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电话,要求出租榉林花园的一套套三房,接电话的女士问了房子的结构、面积、价格等后表示:“很容易就能租出去。”记者问“要不要相关证件”,对方说“登记不用证件”。 为进一步调查此事,记者又连续致电南京路、宁夏路、浮山后、杭州路等处的4家房产中介公司,提供了4套或租或售的住宅房、写字楼等,这些房子全都子虚乌有,其中一套记者还编了个根本不存在的小区———春都花园,并称位于李沧区,对方竟照样登记。这些中介公司的业务员都详细问了房子的地址及房内情况,并要求记者留下电话,但始终没有人要求记者前去出示房产证或别的证件,只是在记者询问要不要证件时,才回答“不要”。 今天中午,记者来到西镇一带,跑了两家房产中介公司登记“房源”,依然没有一家要求出示相关证件。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有的中介公司的不少房源是从网上房产信息中得来的。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有关人士说,按照房产中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源登记时必须查验有关证件,以保证房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查验证件、登记虚假信息是一种违规行为,隐患多多,不但容易产生纠纷,侵犯租房买房者的利益,还会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