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电让一公司损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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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0:04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学军通讯员刘军)由于村委会拖欠电费,供电公司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况下突然中断供电,使得供电区域内一家化工公司已经投入生产的化工原料报废。无辜受损的化工公司为了维权起诉至法院,于近日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东丽区张贵庄村委会与东丽区供电分公司为供用电合同关系,由东丽供电分公司为张贵庄村委会村北跃进路西侧进行农业类供电。津丽化工公司自1998年7月起经张贵庄村委会许 二中院经二审审理后认为,张贵庄村委会与东丽供电分公司签订农业类用电合同后,擅自改变用电类别,准许津丽化工公司从事工业生产,并按照每千瓦0.7元的价格收取费用,这一收费标准远高于农业用电的收费,违反了《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同时,张贵庄村委会在用支票支付电费的过程中,还发生了因无款而顶票的事实,这说明该村委会不仅无故拖欠电费,而且对本村当时未交电费和应交电费的款数系明知。因此,张贵庄村委会应对津丽化工公司因突然停电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另外,东丽供电分公司在执行停电处罚的过程中,没有明确告知对方,存在催交电费手续不完善的地方,应对津丽化工公司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根据过错责任大小,法院判决,二被告分别承担津丽化工公司损失的80%和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