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燕尔嫖娼遭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2:4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茅某2001年3月与李某登记结婚,由于是做上门女婿,女方按风俗将金戒指和金项链作为婚前彩礼送给他,还给他15000元购买摩托车。茅某登记结婚才两个月,就跑到一个洗头房去嫖娼,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处罚。事情传到妻子李某耳中,李某立刻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今年6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日前,苏州市虎丘法院不但判决离婚,还判令其退还女方婚前送的彩礼15000元和金戒指、金项链。(徐文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