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害台胞宋钰一家 两凶犯昨日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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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3:3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义钟)昨天,遵照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抢劫杀害台胞宋钰一家的罪犯黄利刚、程亮执行死刑。 22岁的黄利刚和19岁的程亮系外地来沪人员。2003年6月23日凌晨,两人经事先预谋,携带匕首、电棍等作案工具,潜入闵行区虹桥镇一处住宅。他们先持匕首对居住在底楼的被害人何某进行威胁,并用电线将其捆绑。之后,两罪犯又窜至二楼被害人宋钰夫妇的卧室, 作案后,黄利刚、程亮两人驾驶劫得的吉普车逃离本市,并将车辆弃置于江苏省盐城市。不久,两人即被上海警方抓获。 8月19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利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判处程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11月11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终结,依法裁定核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