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山体坍塌事故是自然灾害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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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6日12:26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1月16日电(记者吴锦瑜)13日晚发生在陕西省府谷县的山体坍塌事故,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认定,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危岩崩塌,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但其中有需要汲取的教训。 13日晚20时左右,府谷县黄河建材厂民工临时住宅背后山体坍塌,造成10间房屋被毁、12人死亡、11人受伤。 据陕西省有关部门及国土资源部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这次事故发生地从1997年已停止采石,不是生产现场,事故也未发生在生产时间。但是,发生事故的山崖高35米,经多年采石已形成近乎直立的陡壁,加上山体岩层有裂隙,附近其它采石场放炮采石又持续加剧山体松动,同时,近期当地降水较多,雨雪长期浸泡导致山体落岩近400立方米。被落岩砸毁的民工临时住宅后墙距崖壁不足10米,建房选址不当是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事故调查组提醒当地政府汲取教训,尽快对区域内所有的山体安全隐患特别是群众住房环境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加强对群众住房选址安全知识的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