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离奇中毒死亡 案犯为何被无罪释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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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6日22:07 千龙新闻网 | |
[千龙网记者于振华11月16日报道]日前,四川南江曾经一度引起轰动的“双胞胎中毒死亡案”的嫌疑犯被判无罪释放,而此前,投毒嫌疑人供认不讳,但在法院开庭时,被告却又当庭全面翻供。然而,法院照判死刑,被告两次上诉两次被裁定重审,最后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 “龙凤”双胞胎中毒死亡 日前,千龙网记者在(2003)巴市刑一初字第10号《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看到,四川南江红乡村的一对“龙凤”双胞胎突然先后死亡,经尸检后发现是中毒所致。 该判决书中说,南江县红四乡7村2社有一对“龙凤”双胞胎,男的叫李强(化名),女的叫李梅(化名)。 此案要追溯到2000年3月6日上午,这对刚满16岁的双胞胎正在自己的屋后一块菜地里播种南瓜籽。突然,李梅手脚抽搐,倒在地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这下可急坏了李强,他赶紧叫来在附近劳动的妈妈李春,李春一边把李梅背到家中,一边让李强马上去找本地的医生来。李强立即跑到医生家,却发现医生不在家,只好又匆匆地赶回来。 当李强走到自己家院坝时,他突然也出现手脚抽搐,口吐白沫,倒在地上,不久就死亡。李强死亡不到两分钟,李梅也不幸死亡。当天下午,南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接到长赤派出所报案,迅速派副大队长和法医前往增援。 赶到事发现场,法医对尸体初步勘验后认为,这对双胞胎鼠药中毒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干警们决定对双胞胎尸体进行解剖,解剖后发现,两人的尸体症状一致——胃内均有多处出血点!通过提取胃内溶物对鸡鸭进行现场试验,两只鸭子食用后当场死亡。 当地公安机关后经过化验,检测出的毒鼠强与在现场提取的四张糖纸上的毒鼠强一致。由此便确认李强和李梅系捡食含有毒鼠强的糖果而相继死亡。但是,在尸检报告中,胃内溶物并没有发现糖分。那么,“毒糖”是从哪里来的?这是不是一起故意投毒杀人案?如果是,这个人又是谁呢?为此,南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案中案牵出一段风流事 警方认为,与两位死者同村的村民何珍瑞有作案动机,继而成为专案组的嫌疑对象。 原来,2000年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一)晚上,何珍瑞家被人盗走一台长虹21寸彩电,一台厦新三碟VCD,一台放大器。何珍瑞一直怀疑是双胞胎死者的妈妈李春所为,多次扬言要报复李春。 同年4月,专案组在该村盘查一个叫赵维(化名)的农民时,他对自己在盗窃案发当天晚上的行踪有意撒谎。于是,专案组决定对赵维留置审查,赵维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那么,赵维为什么要盗窃何珍瑞家的东西呢? 据赵维交代,2000年2月5日晚上,他寂寞难耐,偷偷跑到本村的情妇钱荣(化名)家。不料,钱荣家却房门禁闭,赵维从门缝中看见何珍瑞正在钱荣家。原来,何珍瑞也是钱荣的情夫之一。赵维见他们两人一同烤火做饭,上床温存,欲火转化为怒火。于是,赵维以盗窃何珍瑞家中的电器作为报复。 而据警方调查,死者的妈妈李春与何珍瑞也一直有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何珍瑞之所以怀疑是李春偷盗他家的彩电,是因为何珍瑞认为李春为了争风吃醋,便蓄意以这种方式对何珍瑞进行报复。 警方认为何珍瑞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专案组在死者现场发现的四张糖纸和何珍瑞家的垃圾堆里的糖纸相类似,于是,何珍瑞于2000年4月12日被刑事拘留。据当地媒体报道,何珍瑞被刑事拘留后,“专案组精心制定审讯方案,通过14天的艰辛较量,终于使何珍瑞交代了其毒杀李强和李梅的罪行”。同年5月16日,被批准逮捕。 法庭翻供照判死刑 “双胞胎中毒死亡”一案,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8月22日以巴地检刑诉(2000)27号起诉书,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出人意料的是,在法庭开庭时,何珍瑞突然当庭喊冤,全面翻供,并称是警方严刑逼供,屈打成招。 何珍瑞在法庭上当众宣称,2000年4月9日下午,该县公安局方刚等人就凭在他家侧路边垃圾中捡得的糖果纸同死者附近捡得的糖纸相似,将他抓到南江县公安局,并对他进行了七天七夜的拷打,硬是叫他承认投毒杀人罪。 何珍瑞介绍说,他一说自己没有投毒杀人,方刚就用力踩他的后脚跟,另外一个警察就用木棒殴打他的胸部和背部。何珍瑞痛得大喊大叫时,他们仍然不肯住手,直到他口吐鲜血。在这七天七夜当中,何珍瑞每天只能吃一顿饭,他无法忍受折磨,只好编造事实,免受皮肉之苦。 何珍瑞说,他想等到法院开庭时,有公诉人、辩护人、旁听群众、法官在场,他再喊冤说明自己是被木棒毒打、刑讯逼供而编造的谎言。日前,南江县公安局的有关人员在接受千龙网记者的采访时称,警察们根本没有虐待过何珍瑞,也没有打过何珍瑞;何珍瑞身上的伤痕是他在关押期间,与他关押在一起的几个案犯相互殴打所致。 因此,该法院于2000年11月7日在(2000)巴地刑初字第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被告人何珍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在一审判决书中,千龙网记者发现,该法院作出这项判决的理由是,被告人何珍瑞因家中财物被盗,怀疑系同社村民李春所为,便产生报复李春及家人的邪念,将鼠药拌入糖果中,让他人食用,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主观上和客观上造成了二人捡食后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三起三落无罪释放 面对一审判决,何珍瑞决定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要求发回重审。随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审理,仍然以一审时认定的理由维持原判。何珍瑞再度上诉,该省法院再度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何珍瑞被判无罪释放。 今年10月,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第三次公开审理该案时认为,被告人何珍瑞虽在侦查阶段曾供述过投毒杀人的有关情节,但在法院开庭审理阶段全面翻供,否认投毒杀人的事实;与何珍瑞关押在一起的石姚春、王长跃、岳从宝、杨再富曾证实何珍瑞被关押期间向他们谈过投毒杀人的相关情节,但这些证人的证言均是建立在被告人供述的基础上的,由于被告人何珍瑞的全面翻供,其证人证言的基础不成立。 此外,法官认为,从何珍瑞家房屋周围提取的几张糖纸与现场提取的糖纸虽属同类糖纸,但不能证实这些糖纸确系何珍瑞所丢弃;从现场提取的糖纸上虽检出毒鼠强和死者胃内溶物一致,但死者胃内溶物中是否含水果糖的成份未作鉴定,结合该案鼠药的来源及糖果的来源均未查清,投毒的时间、过程、方式、被害人从得到毒糖到食用毒糖及中毒经过等情节在何珍瑞翻供后均缺乏其他有力证据证明。 由此可见,该案直接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提供的间接证据尚不能形成证据锁链,指控何珍瑞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尚不充分,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何珍瑞的行为构成犯罪。因此,该法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不予支持,并判决无罪释放。 今年11月16日,南江县红四乡政府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此次法院判决后,该案仍然没有任何进展,两个花季少年死得很冤。目前,何珍瑞被释放后也觉得自己很冤,他四处上访要求政府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胡钢律师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认为,本案可能涉及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问题。若被告被最终认定无罪的话,被告有权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应当予以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