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就同居 打官司索聘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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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03:07 大连晚报 | |
[通讯员 顾为琳 实习生 卢秀英]2003-11-17 00:55 未登记就同居 打官司索聘金通讯员 顾为琳 实习生卢秀英本报讯近日,庄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解除同居关系纠纷案,为一位七旬老翁讨回了5000元的聘金。日前,被告已离开原告家。庄河市明阳镇刘店村的王某年过七旬,经人介绍结识了邻村50多岁的老妇张某。张某索取了王某9000元聘金后,未经结婚登记就走进了王某的家庭。由于双方缺乏了解,同居后不久即为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吵。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同居关系并要求返还9000元聘金。经查明,原、被告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