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参加行政执法活动半日学习法律知识 9少年感受“社会课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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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09:10 沈阳晚报 | |||
第一课:占道商贩“打游击”时间:下午1:00课堂:省图书馆门前 在省图书馆围墙边,有一排地摊绵延三四十米,10多个商贩在彩色方砖道上兜售着各式各样的小商品。见到执法车停下,商贩们匆忙收拾起地上的物品一哄而散。一位测字、起名的商贩不紧不慢地收拾东西,执法队员对他耐心劝告,他却不耐烦地说:“知道了,这就走!”可转过身时却小声地嘀咕了一句:“不信你在这待一天,一会我还回来。” 执法队员告诉同学们:“清理流动商贩就是一场‘游击战’。打不得,骂不得,来回的拉锯中,就比谁更有耐心。”来自市88中的一位“小执法队员”说:“以前我只知道违反国家的大法如《宪法》、《刑法》是触犯了法律。现在,我知道了如果触犯了地方性法规也是违法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现场说法:执法队员告诉同学们,根据《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可以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 第二课:马路游商钻“车河”时间:下午1:30 课堂:万柳塘路与富民街交叉路口 执法车离开省图书馆,遇到红灯,停在万柳塘路与富民街交叉路口。一个中年人拿着沈阳地图和方向盘套蹭到每个等信号的车旁兜售。他似乎没看到车上的行政执法标志,竟然向执法车靠了过来。 “大哥,看好书不?有内容。”一翻手腕,地图下露出几本封面和文字都不堪入目的黄色杂志。 “别跑!”执法队员一声断喝,卖书人才醒过神来,撒腿就跑,把黄书、地图、“把套”全扔在马路上。执法队员跳下车,发现卖书人已经狂奔过马路,消失在车流中了。执法队员冒着危险把散落在马路上的黄书一一捡回。 现场说法:眼前“动感”十足的一幕,已经让新城子区第三小学的5名小学生瞠目结舌。执法队员说,卖书人是典型的马路游商,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影响车辆通行,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应处以50元以下警告或罚款。 第三课:黄书黄碟扰校园时间:下午2:20课堂:振兴街40号阿竹书屋盛京音像社 位于134中学对面的阿竹书屋,面积仅有十二、三平方米,三面墙的书柜上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已翻得泛黄的64开“口袋书”。执法人员发现,里面60%的“口袋书”均为黄色书刊,大约有1000多本。执法人员当即对黄色书刊予以扣留。 阿竹书屋南200米的盛京音像社面积也仅有10余平方米,执法人员进入室内时,老板娘慌张地向吧台里塞了点东西。执法人员当场搜出黄色光盘数十张。 来自沈阳市88中学的4名“小执法队员”看到那些黄色“口袋书”和光碟就出现在学校旁边,惊讶之余十分愤怒。他们表示,回到学校要向同学们发出倡议,拒绝这些精神毒品进校园。 现场说法:执法队员告诉他们,整顿校园周边环境,更需要学生们的配合和自觉,如果同学们在学校周围发现不法商贩,可以立即拨打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投诉专线:22516833。 第四课:网吧里涌出“一个班”时间:下午3:00 地点:沈河区药王庙路的彼岸网吧 在网吧门口,执法队员看见不时有小学生从那里出入。进入室内,网吧里乌烟瘴气,大部分人在玩游戏,100余台的机器座无虚席。看到执法人员,吧台内的女业主大喊一声:“小孩儿还不快走啊!”混乱中,三十名,近一个班的孩子涌出门外。 记者拦住一个15岁的学生询问情况。他说:“父母在五爱街做买卖,自己不爱学习,网吧老板没说不让进……”望着那些逃出网吧后躲在远处不停向网吧方向窥视的同龄人,9名学生都显出愤怒的表情。 一位名叫张家鹏的“小执法队员”说:“看到许多和我一样大的孩子上网玩游戏、看黄色网站,我很替他们难过,回去我一定和同学说,千万不要迷恋网吧呀。” 现场说法:这家网吧已经被执法局查处过多次,屡教不改。这次又涉及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经营非网络游戏、未登记上网者有效证件等多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网吧停业整顿。本报记者朱峰文王晓辉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