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归租户 被迫搬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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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0:54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李晨光)昨天,在石景山区古城南路新近购买了一处商品房的张先生很郁闷:好不容易把房子租了出去,谁知租户刚住6天就被“赶”了出去。 两个月前,张先生购买了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宿舍楼的一套房。11月11日,他把房子租给三个外地女孩,但她们每天工作到很晚才回家。由公司房管部门直接领导的宿舍楼20年来一直都执行夜里12时准时锁门的制度。入住当晚,仨女孩就和值班人员产生了摩擦。 “11月12日和13日,我和值班室主动协商,可对方明确表态,如果是偶尔晚归还可以,长期的话肯定不行。”张先生告诉记者。11月14日凌晨,接到了门卫的最后通牒,她们只得搬走。 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房管科的张科长说,该宿舍楼内只有四五家住着公司外人员。为安全考虑,公司制定了锁门制度,“个别晚归的我们也都给开,但那三个女孩天天晚归,有时仨人分三个时间回家,半夜敲门,扰民不说,也影响安全。”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杜律师认为,单位宿舍楼的值班室其实是单位针对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居民频繁晚归对管理人员是个额外的负担,看门人拒绝承担额外的责任是正当的。事情的解决得经过双方协商,从公平的角度讲,居民应该给予管理人员一定的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