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也老,证据也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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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3: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9旬老人房子被“盗”走? 本报讯 (林小红向阳)一位9旬老人上了法庭。让法官侧目的是,她带来的证人也都80多岁,证据则是解放前的,被法官们亲切地称为“三老”案件。 92岁的陈老太,住在禾山乡莲坂村莲坂社。她说,自己在莲坂的一套住宅被江某卖了 她有一份证据,是1947年“国民政府”时期,厦门市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的档案记录,记录了厦门市禾山区户地原图,图中注明图幅号78号、地籍号25888号、宅号29号的房子,就是她的,她是房产的所有人。 她说,后来由于她和女儿一起生活,将门一锁就走了,她也很少回来看房子。直到拆迁时,她才发现房子被“盗”了。 江某辩解说,这套房子是他1968年及1974年向李某、傅某购买的,而这两人是从厦门明胶厂取得房产的。江某说,从1965年开始,他就住在这所房中,陈老太从没说过什么。他因为土地保管证遗失,申请办理房产证时,市公证处于1994年出具过一份公证书,证明房子是李、傅二人卖给他的。 一审法院审理时,认为陈老太缺乏充分的证据证明她是房子的产权人,且自讼争的房子被李、傅卖给江某,已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所以驳回了她的起诉。 她将案件上诉至中院。中院日前二审开庭。这一次,她带领两位8旬多的老证人,证明这套房子是她的。她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