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硫酸泼向丈夫 朱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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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一名与丈夫商议离婚的女子,想喝下准备好的硫酸自杀,丈夫与其拉扯中,有硫酸溅到妻子脸上,妻子就把剩余的硫酸泼向了丈夫。这笔账该怎么算?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近日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写明,妻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两名目击保安员牛某、肖某这样描述当日所见:4月28日下午,他们在岗元新村中山大道路口巡逻时,看到一名女子使劲扯着一个光着背的男子,该男子脸上有烫伤的样子,他说 经鉴定,被害人刘某三度烧伤10%,面部烧伤致疤痕范围超过面部面积30%,属重伤。回忆当日,刘某不堪回首:当天中午12时许,妻子朱某提出离婚并要求他写下离婚协议书,然后从厨房拿出了一瓶酒要喝,他过去抢她的碗不让她喝,他的手还没有碰到碗,朱某也躲了一下,碗里的“酒”就溅了出来,溅到朱某的脸上。朱某马上就用碗中的“酒”泼到他的头顶,他感到很烫很痛,心知不妙,马上向外冲出,想叫人帮忙报警,朱某却追出来拉住他,大叫“要死就一起死!”直到两名保安过来。 他在受伤一星期后,向老家江西省莲花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朱某在法庭上辩称丈夫受伤是他自己造成的,她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她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却又是另一种说法:当日她要求丈夫写下离婚协议书后,就对刘某说去拿些酒来庆祝,她去厨房拿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碗里,想自己喝下自杀,但刘某却说他来喝,他不知道是硫酸,她不让她喝。两人把碗推来推去,那碗硫酸泼出了一些在她脸上和身上,很痛。她心想眼前这个男人太坏了,毁了他的容貌就不会给外面的女人勾引了,于是抢过碗,将硫酸泼向他的头,他向外跑,她一边跟着一边说要与他同归于尽。(林洁 欧阳浩贤)(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