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名村干部结伙持枪抢劫长达7年 致死4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6:29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11月17日电 (马珂 何向东)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个持枪洗劫60个小煤窑、10家代销点和5户民宅,杀死4条人命并致多人受伤的8人抢劫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 主犯孙国兵、李坤义、任朝、乔军政等4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4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经查明,这8名被告人中有4人都曾在鲁山县仓头乡刘河村当村干部。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3年8月到2000年11月之间,该团伙持刀、火药枪、猎枪、撬杠等作案工具,蒙面先后对石龙区、宝丰县、鲁山县等地的近60家小煤窑进行了疯狂的抢劫,并对这一带的4家焦厂、10多家代销点、5户居民家进行抢劫。抢劫中,许多受害人倒在了他们的枪口之下。其中,仅孙国兵就抢劫作案近80起,抢劫枪支10支,在抢劫过程中致4人死亡,致10多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抢劫数额40多万元。 据主审法官介绍,这一团伙作案次数之多、伤害人数之多、手段之残忍和抢劫数额之大,是平顶山市建市以来最大的抢劫团伙。该团伙犯罪有两个引人关注的问题,一是作案持续时间长,从1993年到2000年的7年时间里,该团伙一直不间断作案,他们白天踩点,夜晚作案,甚至多次一夜洗劫四、五家小煤矿。二是这伙人的身份特殊,以上8名被告人中有6人是鲁山县仓头乡刘河村人,其中孙国兵、李坤义、任朝、乔军政还分别是村副主任、村民调主任、村文书兼会计、村计生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