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子”为何总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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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21:53 法律服务时报 | |
本报记者盛学友 胡世致自1995年当上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三大屋村村支书以后,“把村里的公款当成了自家的钱,他一个人说了算,致使资金和村民利益严重受损”。该村村民于2001年12月就有关问题开始举报。 2002年4月15日,苍南县农经审计总站审计出该村18项问题。检察院以"村里的款是集资钱不是公款"为由不予立案。 2002年6月21日,苍南县龙港镇委下发文件,给予三大屋村支书兼财经主任胡世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2002年9月,被免职的胡世致办理财务移交时,村民又发现他存在“将11万元地基征地款不入村委账户”等有关问题,于是对村支委委员胡世致再次举报。 2003年2月17日,苍南县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张建树做出批示,县纪检委对此立即开始调查。5月12日,纪检委正式立案。11月6日,苍南县纪检委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调查组查实:1998年7月,苍南县交通公交公司第一联合车队(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在三大屋村征用土地建停车场,征地费合计人民币20万元。公交公司支付给三大屋村村委会现金14万元,余款6万元作为欠款(有欠条)记入了村委会的账上。原作为公交公司股东和出纳的胡世致、胡世佐,于2002年6月8日从村里账上支出现金6万元,“实际上是以退股为名将6万元装进个人腰包”,其中胡世致3.5万元,胡世佐2.5万元。2003年3月21日,胡世致、胡世佐将6万元现金交到了有关部门。“这6万元现金是属于贪污、挪用还是侵占,目前暂未定论。”纪检委案件审查室一位领导告诉记者,“审查之后,如果涉嫌构成贪污或者挪用,我们会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如果涉嫌构成侵占,将移送公安机关。” 调查组另外查明:村支委委员胡世佐负责清基款期间,将3.7万元的清基费做成了账外收入、账外支出,“其中18763元被胡世佐侵占”。1992年12月29日,时任三大屋村支书的胡世佐曾因经济问题被龙港镇党委撤销党内职务。 2003年8月,接连几天里,一共有6人拿着“收道路集资费”1.5万元字样的收款凭证找到三大屋村村委会,要求兑现宅基地。收款凭证背面写有凭借此收款凭证可以兑现宅基地,6人共交道路集资费9万元。现任村领导班子据此查账,发现村里没有这笔收入。这6人当中,有一个叫倪亦平的人和杨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宅基地的协议,倪亦平“经合家商量同意情愿以陆万叁仟元整”将宅基地卖给杨某,在2000年3月3日这份协议上,胡世致的身份是“中介代笔”。 “如此计算,时任村支书兼财经主任的胡世致收到6人每人6.3万元,共计37.8万元宅基地款哪里去了?其中每人1.5万元,共计9万元的所谓道路集资款哪里去了?”为此,该村村民将有关证据递交到了苍南县纪检委。11月7日,苍南县纪检委书记张建树表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一个存在如此之多问题甚至涉嫌经济犯罪的村干部,处理起来却如此艰难,两年时间也没有给我们一个让人心服口服的说法。”尽管如此,三大屋村村民依然“相信很快会有公正结果”。(《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1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