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第一胎不再领“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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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7:04 楚天金报 | |
《生育服务证》取代《计划生育证》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金社惠通讯员宋秋舫报道:从本月24日起,武汉市符合规定生育一孩的夫妻,不再需要申请生育指标,可自行选择生育时间。同时,新的《生育服务证》将取代原有的《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取代原有《独生子女证》。 该市计生委负责人介绍,《生育服务证》的施行体现了从“按计划生育”向“按政策生育”的变化。 据介绍,24日起,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在生育前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村、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办理申请手续,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到《生育服务证》。凡是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的,可自行选择生育时间,不需要在怀孕3个月内申请生育指标。 如果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领有《生育服务证》。对违反《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将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