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08 | 昨日,长沙市又公布了《长沙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大刀阔斧实施的自我监督措施,一改过去大部分行政执法过错未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局面。《办法》是今年8月份,长沙市政府宣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工作的配套措施。浏阳开启行政执法监管1995年,浏阳开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探索。一次,浏阳市交通局和柏加乡政府因违法拆除公民的房屋,被法院判决赔偿7万余元,浏阳市政府依据错案追究制度,对交通局和柏加乡政府分别实行了3万余元的过错追究,市交通局依据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实行了案款80%的追偿。很快,浏阳市的成功经验在长沙传播开来。1996年,长沙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决议》;2001年11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定为政府的法定职责。层层签定责任书 长沙市法制办副主任彭国元说,为防止行政执法责任工作的随意性,长沙市采用了层层签定“责任书”这一形式。“没有签定行政执法责任书的,年度工作考核时行政执法就不予计分。”法制办的杨建辉处长补充说,“长沙市法制办核发行政执法证件时对没有签定行政执法责任书的单位、岗位、人员一律不发放行政执法证件。”8月底,长沙市各区、县(市)长和市直各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负责人相继收到了一本红色的“行政执法责任书”。“行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应诉案件出庭率100%——字字行行间都透露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名局级单位负责人坦言说,“当我在责任书上面签下自己名字的同时,也为自己依法行政许下了庄重的诺言。”很快,责任书被层层分解到各级执法机构。“每个行使一定职权的工作人员在责任书上签下自己名字,等于他承担了相应的责任。”长沙市城管局法规处副处长陈孟波说,通过这种形式,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责、权、利”得到了量化,每一执法人员都清楚地明确了自己的执法任务、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范围、执法责任。据了解,长沙市城管局作为今年长沙市重点指导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单位,1-5月,该局办案共33222宗,未发生一起错案。重点追究领导干部执法过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基础。”彭国元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既包括执法单位的责任,也包括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责任。目前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以追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责任为重点。彭国元说,以前,大部分行政执法过错并未追究到领导干部头上。今年,长沙开始对行政机关主要行政负责人实行问责制,开始探索解决了领导干部如何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新路子。据了解,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便于实施,能够真正起到威慑作用,长沙市还专门制定了《长沙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施行)。按照规定,评议考核采取专项调查、民主测评、自我测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从行政执法态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等16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严格的评议考核。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不合格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并应当责成将不称职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不合格的行政执法单位,在本年度的全面工作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众多措施的出台,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人的责任,制约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彭国元肯定说,“当前长沙市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程序基本上是规范的、合法的。”本报记者 刘 勇 实习生 刘燕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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