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聘千余人民监督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7:41 汉网-长江日报 | |
长江日报讯(记者李晓萌通讯员韦玉国)省检察院昨日宣布,全省检察机关将聘请1500余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群众非常关心、期望值很高的一项工作。今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要求,在湖北省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 从即日起,我省三级检察机关开始全面试行这项制度,全省将聘请1500多名人民监督员,任期与本届检察长的任期相同,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向当地检察机关推荐人选。 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5项: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3个工作环节实施监督,包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发现检察院应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有权要求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应邀参加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执法检查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的投诉,转交检举、控告材料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