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买春案一夜嫖资30万 小姐凭房卡“结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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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44 新京报 | |
相关专题:< 日本人珠海嫖娼专题 > 今年9月26日,广东媒体公开披露了日本幸辉株式会社数百名员工以开会为由,在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进行集体嫖娼事件,在国内民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这一事件立即成为国内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 近一段时间来,有关这一事件何时开庭的猜测,成了港澳及内地一些媒体和网站热炒的话题。记者获知,一些港澳媒体记者为了获取有关这一事件的内情,已经从各地飞至珠海 本报记者通过可靠线索,掌握了珠海市司法机关调查了解的,有关日本人在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集体嫖娼的内幕情况。 首次联系嫖娼日本人曾遭拒绝 经珠海市公安和检察机关依法查明,今年3月间,广边功(日本籍,另案处理)与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属“私营”企业,以下简称“国会”大酒店)营销部的王某联系,欲为日本幸辉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会社)在珠海安排表彰活动,后因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而推迟。 同年8月,广边功致电刘雪晶,称会社将有300人左右于9月中旬在珠海搞表彰活动,要求刘帮助安排。8月27日,该会社的广边功、高桥俊至(日本籍,另案处理)、福永孝治(日本籍,另案处理)来到珠海,3人入住珠海市“国会”大酒店。8月28日,被告人刘雪晶与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在该酒店大堂见面,进一步商谈该会社在珠海表彰活动的有关安排事项。在商谈过程中,广边功要求刘雪晶为来珠海的该会社成员寻找500名至600名“三陪小姐”,如果客人选中了,将带回酒店嫖宿,刘当时表示拒绝。 酒店上司劝说部下接下皮条“生意” 据查,在与会社3名日本人见面后的当晚,刘雪晶向其上司叶翔提及此事,叶见有利可图,便劝刘答应广边功的要求,刘表示同意。同时,被告人叶翔找到“国会”大酒店金色年华歌舞厅的“妈咪”明红传商量,要求明红传寻找能提供嫖宿的“三陪小姐”。叶提出从每名卖淫妇女的所得中抽取100元作为明红传的报酬,明红传表示同意。 8月29日,叶翔、刘雪晶叫明红传到“国会”大酒店大堂和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等人商谈嫖宿价格等事宜。8月30日,刘雪晶代表“国会”大酒店与该会社的高桥俊至签署了住宿安排协议书,给该会社预订了307间房间;刘雪晶还在拱北的粤海酒店预订了600个餐座。 9月10日,会社电传给刘雪晶3份传真件,在传真件上除明确了活动行程外,还明确了嫖宿价格及嫖宿时的注意事项。刘雪晶收到传真件后,将其拿到叶翔办公室让叶看,并将其内容翻译后告知叶翔。 众“妈咪”出动网络三陪小姐 据查,明红传在“国会”大酒店大堂与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协商后,即伙同张军英将该会社来珠海一事先后告知或转告给被告人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等人,并让她们分别召集能提供嫖宿的“三陪小姐”。在明红传等人忙着找“三陪小姐”期间,叶翔多次向明红传询问召集“三陪小姐”的情况,并敦促其尽快落实。 9月14日,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等8人先期抵达珠海筹备表彰活动。9月15日晚,刘雪晶、明红传、张军英伙同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在本市好彩渔港酒家(原南岗海鲜酒楼)吃饭时商定:表彰活动结束时,该会社成员如何选择嫖宿的“三陪小姐”及进入客房的方式、统一收取嫖资等事宜。 285名日本人进珠海开表彰会 据查,9月16日下午6时许,会社一行285人(均为男性)入境后,即到珠海粤海酒店(属港资独资经营企业)举行表彰会。 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明红传、张军英通知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等人,将临时召集起来的300多名“三陪小姐”带到珠海粤海酒店三楼丽晶厅外等候。其中,50余人系周艳、胡静在阿里山俱乐部召集,40余人系叶雪敏在阿里山俱乐部召集,40余人系曾令莉在维也纳夜总会召集,20余人系阎群、房银环在中国城卡拉OK召集,20余人系曹晓岚、赵英梅在中天酒店星际夜总会召集,20余人系黄颖在维也纳夜总会召集,10余人系李海英在银都酒店丰韵歌舞厅召集。 185名卖淫小姐凭房卡纸袋结算 经珠海市公安和检察机关依法查明,当晚约9时左右,日本人举行的表彰仪式结束后,自助晚宴开始。该会社主持人宣布“三陪小姐”进场,300多名“三陪小姐”分两路在音乐伴奏下,进入宴会现场。进场的“三陪小姐”分别坐到该社成员身边的餐位上,边吃边供这些人挑选。 日本会社的主持人在会上说明:嫖娼一次800元人民币,嫖宿一夜1200元人民币,卖淫小姐进客房时要与该会社嫖娼的成员分开走。期间,张军英根据前述商定的方案宣布:“三陪小姐”被选中嫖宿后,将嫖客的房卡纸袋拿至各自的召集人处登记,并由召集人再拿到明红传、张军英处登记,以便事后结算、分发嫖资。明红传还通过刘雪晶告诉广边功等人,将嫖资统一收取,该会社主持人即要求嫖客将嫖资统一交至该会社的收款人处。 宴会结束后,该社成员和卖淫小姐先后离开粤海酒店,乘车回到“国会”大酒店嫖宿,当晚约有185名卖淫小姐向该会社成员卖淫。 一夜收取嫖资多达三十万元 据查,9月17日凌晨一时许,刘雪晶在“国会”大酒店向高桥俊至收取了嫖资约人民币20余万元,并拿到叶翔的办公室;后又以“坐台费”为名,由刘雪晶向高桥俊至收取赃款人民币9万余元。叶翔从中抽取了人民币6万元,并将其中3万元分给了刘雪晶,自己分得人民币3万元。其余的嫖资交给明红传、张军英带走。 当晚,在“国会”大酒店1009房,明红传、张军英从嫖资中抽取人民币9.9万元,其中,明红传分得人民币8.9万元,张军英分得人民币1万元。随后,明红传、张军英将剩余的嫖资分发给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黄颖、李海英等召集人,由她们统一领取后再分发给卖淫小姐。其中,周艳、胡静领取赃款人民币3.3万元;叶雪敏领取赃款人民币2.6万元;曾令莉领取赃款人民币2.62万元;阎群、房银环领取赃款人民币1.62万元;曹晓岚、赵英梅领取赃款人民币2万余元;黄颖领取赃款人民币1.34万元;李海英领取赃款人民币1万余元。 司法机关两度推迟开庭时间 据可靠消息来源透露,日本人在“国会”中心集体嫖娼案被媒体披露后,广东省和珠海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迅速将涉案的中方主要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并在掌握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后,经检察机关批准,将叶翔、刘雪晶、明红传等上述人员宣布逮捕。 目前珠海市检察机关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翔、刘雪晶、明红传、张军英、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无视国法,共同组织妇女卖淫,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组织卖淫罪。其中,被告人叶翔、刘雪晶、明红传、张军英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的规定,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的规定处罚。 据悉,今年10月底和11月中旬,珠海市司法机关已两度推迟该案开庭时间。具体的开庭时间,有待进一步了解。据当地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案即将公开审理。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