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楼盘业主轰走"管家"》后续 三亚国土资源局初步意见:原"管家"暂代管理成立业委会决定是否解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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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55 海南日报 | |
作者:邓建华来源:海南日报 本报三亚11月17日电(记者邓建华)针对三亚衍宏·现代城的部分业主赶走富南物业管理公司一事,三亚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衍宏·现代城的部分业主轰走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道理,鉴于事情已经发生,而衍宏·现代城的业主委员会又还没有正式成立,国土资源局的初步意见是暂由富南物业作为过渡期管理物业,待衍宏·现代 这位负责人强调,无论结果如何,新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具有一定的资质。 三亚国土资源局的意见认为,由于三亚物价部门还没有正式批准衍宏·现代城的物业收费,因此富南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过渡期间不得收取物业费,但可以为供水供电部门向业主代收水电费。水电 费的收取以供水供电部门制定的初始价格为标准,即每度电0.58元,每吨水1.6元收取。在三亚物价部门批复同意收取物业管理费后,富南物业如果还没有被业主委员会解聘,可以向业主收取经过批准的物业管理费。在纠纷期间的水电公摊部分,由楼盘的开发商垫付。 据悉,被衍宏·现代城部分业主轰离之后,富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已多次向三亚信访部门、三亚国土资源部门汇报此事,要求有关部门维护他们合法管理物业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