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取消8项行政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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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32 现代快报 | |
记者 肖玉荣 快报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该市市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记者昨日获悉,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对167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其中涉及交通局的有8项。 市交通局取消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1、船舶交易的核准;2、机动车维修、尾气治理企业资质的核准;3、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发放“尾气检验员证”的核准;4、涉及与航道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工程设计、河道整治等工程项目规划的审批;5、《船舶技术认可证书》、《船舶设计认可证书》的审批;6、危险货物运输岗位培训合格证及年审的核准;7、《装卸危险货物码头作业许可证》的审批;8、外省、市搬运装卸单位驻宁经营的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