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合同提示“面积误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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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32 现代快报 | |
快报记者 孙洁 市民购买的房改房,购买的面积和房产证上的面积竟然不一样;同一套二手房甚至商品房,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结果也会不一样。由于国家房产测量规范以及房改政策的调整,面积误差一度成为房产交易的纠纷源。本月15日南京起用的新版存量房契约特别增加了面积误差提示,并在过户前为交易市民提供免费复核。 据了解,市民按房改政策购买住宅的时候,购买面积是以使用面积乘以1.4来计算,但购买后领证时,房产证上的面积却是房产测绘部门的实测面积;同时由于国家房产测绘规范的调整,以前实测的面积和现在实测的面积也会出现差异。比如说,以前同一层两家共用的楼梯面积均分,而现在则按照各家面积比例分摊。 曾有市民买后发现新房产证面积缩水,但由于合同上仅含糊约定整套价格,究竟以套还是以建筑面积计价难以认定,所以缩水面积款无法追回,面积误差也成为二手房特别是房改房的交易难题。 房管部门告诉记者,本月15日起用的新版存量房示范合同对此作出了明确提示。合同提示了房款因面积调整和不调整两种解决办法,或由双方自行约定。市民应该在交易过户前申请免费面积复核(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并约定解决办法,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