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给气瓶充气要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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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自家气瓶快到合格单位上“户口” 晨报讯 没有置换身份的私人液化气瓶将无处充气了。从本月开始安徽省质监部门将开展支持合法、打击非法的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和超期气瓶行为,包括液化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超期气瓶。 据了解,截至9月底,全省已整治气瓶110万只,一些规模大、信誉好的气瓶充装单位已取得充装许可,但还有部分充装单位仍存在违规充装气瓶,气瓶超检验周期使用现象较为普遍,事故居高不下,仅今年1~9月我省就发生气瓶爆炸事故5起,造成1死2伤。为此,省质监部门特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的气瓶,根据不同情况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充装超定期检验周期气瓶将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销售违法气瓶或瓶装气体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欧阳 刘平 孙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