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借款人借款截留还款人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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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0:01 温州都市报 | |
永法 本报讯永嘉某信用分社原主任金某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构借款人借款、截留还款人还款等手段,挪用本单位资金14万元。近日,他被永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金某因经商缺乏资金,2000年12月间先后假借朱某、潘某等4人为借款人,共向信用分社“借款”8万元。2001年2月,他故伎重演,向信用分社“借”得现金4万元。此后,他又通过种种不法手段挪用本单位资金2万元。 法院鉴于金某在案发后已退清全部款项,其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