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飞车抢包 被劫女子欲打电话报警竟遭摊主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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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2:13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11月18日讯 一女子被人飞车抢包后,欲借用事发地附近的公用电话拨打110报警,却被摊主一口回绝,该摊主竟然宣称:“我自己的电话,让不让打我说了算!”对一位惊魂未定的遭劫弱女子而言,该摊主的言行让她饱尝世态炎凉。 14日晚7时15分,胡小姐骑着自行车经过柳州市静兰桥时,被两黑衣男子飞车抢包。她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最近的一家商铺,看到一男子正占用公用电话“煲粥”,转而借用附近的 记者将此事向电信部门投诉。中国电信客户服务代表首先告诉记者,市民拨打110、119、120等特殊服务号码全部免费,公用电话亭业主不应拒绝。该客服代表按照胡提供的号码查询,竟然发现这个号码的机主是私人用户!她建议记者继续向公用电话管理处投诉。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到事发现场——柳州市静兰桥东头。发现在眼力所及处,没有一个IC卡电话亭,行人只能在路边的小摊上拨打公用电话。也就是说,如果摊主拒绝市民使用公用电话拨特服号码,市民遇到紧急情况将无法报警。记者按照胡所提供的电话拨打时,发现附近摆放在柜台上的公用电话都未响起,过了很久,一摊主才从柜台下隐蔽处掏出一台电话接听,见记者走近又匆匆放下听筒。按照胡所提供的摊主特征,记者判断出该处就是当晚拒拨电话的小摊。可是,当记者向摊主询问拒拨110一事时,这梁姓摊主不耐烦地嚷嚷,“我自己的电话,让不让打我说了算!”记者继续追问,是否知道私人电话不允许擅自用作经营活动,梁避而不答,只是抖出了个人小算盘:公用电话打长途,自家私人电话让别人打市话,这样才合算。“‘公用’‘私人’都(向电信局)交了钱,你有本事叫人来查我!”记者随机采访了该路段的几家电话亭。大家纷纷表示,该摊主的行为不道德,紧要关头,肯定应该让人先报警。一韦姓摊主称:如果看到有人被抢劫,自己都会主动先拨110! 当记者与柳州市广正大律师事务所李发翔律师谈及此事时,李律师首先以一名普通市民的身份,对该行为进行了道德层面的谴责。他进而告诉记者,拒打110的行为,首先违反了1996年颁发的国家公安部、邮电部关于城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部门可对其进行口头教育警告;其次,按照《公用电话管理办法》规定,该摊主未取得公用电话代办证,就将私人电话用于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可令其补办该证或停业,并依法追缴非法所得。责编:覃雄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作者:孙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