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你签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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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2:23 扬子晚报 | |
又届年末,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近日全力投入为民工追薪,许多工资被拖欠、忍气吞声多时的民工取得了应有的收入,高高兴兴返乡。但也有少数民工,因工头隐姓埋名,投诉无主;或口头协议,纠纷难断,只得滞留等待。该市劳动监察部门人士对众多欠薪现象分析说,截断雇主“欠薪链”,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关键一环! 安徽青年小宋是在民工就业市场遇到雇主的。当时雇主悄悄对他说,如果去市场办手 劳动保障部门人士认为,年年为民工追薪,但欠薪现象却有增无减,关键是雇用双方没有劳动合同约束。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与用人单位招工,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双方事实上存在的劳动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是用工双方的详细约定,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基础,且受法律保护。无疑,民工订一份合同,才能放心打工。对违法用工,劳动部门人士认为,责任主要在用人单位。一些小雇主特别是建筑、装潢业的工头等,拖、欠、赖打工者的工资,是他们非法牟利的手段之一。而不订劳动合同,像安徽青年小宋那样,叫你告也难。有关人士认为,民工在劳动力交易中因“岗位稀缺”,往往不得不忍气吞声,接受“不平等”条件,由此埋下欠薪隐患。王卫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