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医保金 退休员工可享受同等医疗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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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4:5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羊城晚报》社: 你报于2003年11月15日A6版登载了标题为《80岁退休工要缴万多元医保金?》,文中“退休人员可享受哪些补助”中关于“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了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补助金,退休员工能否和其他参保人员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这位人士的回答是否定的”,本局认为,这样的政策解释是错误的,请予以更正。 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规定,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后,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全部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划入(即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住院和重大疾病补助待遇。 为使更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能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印发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03]44号),根据该通知第四条规定,困难企业无论选择何种参保方式为退休人员缴纳了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其退休人员均可按《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