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鳄杨改清堂上"打太极" "一千个理由"行贿(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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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6:49 新华网 | |||||
罪证制成光盘 担任此次公诉人的是深圳市检察院著名的“铁嘴”,全国优秀公诉人何勋,在昨天的法庭上,何勋携带了数百页写满罪证的证据出庭,而由于杨改清多达267宗的走私事实的书面证据之多重达数十斤,更被制作成光盘在法庭出示。 走私逃税24亿元 起诉书称,从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杨伙同刘浩(已判决)、陈仕军(另案处理)、温晓东(在逃)等人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在进口过程中,杨伙同他人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入境,涉嫌走私的304船次已查明其中267船次,走私食用油82.75万吨,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4亿多元。 起诉书称,惠威公司为使走私行为更加隐蔽,还于1997年10月向惠州港海关提交《关于进口植物油集中报关的请示报告》,由每批货“分别报关”改为采用每周一次“集中报关”。而按有关规定,各种植物油属“必验品”,不允许集中报关,但惠州海关关长朱浩棠未经请示就擅自批准该报告。此后,惠威公司采用把每周的多艘油轮所运植物油“缩减”数量后集中到一艘油轮运载的数量一次性报关的“集中报关”方式,致使走私的数量更加巨大、手段更加隐蔽。 行贿千多万元 起诉书称,杨为实现走私犯罪和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从1995年至1998年间,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已判决)、惠州海关原关长朱浩棠(已判刑)等人行贿:向赵玉存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港币727万余元及美金3万元;向朱浩棠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 法庭直击 不算行贿,那是给他们零花钱 在昨天的法庭调查中,面对法庭和公诉人员的质问,事发前身价亿万的杨改清却是一个十足的暴发户形象,其行为举止让在场人员忍俊不禁。 走私?“不知道货是谁的” 在回答公诉人“是否知道惠威公司走私的事实”时,杨改清的回答是,因为自己是总经理,所以对走私一事毫不知情,理由是自己只负责和赵玉存等人打交道,对公司的具体业务不管,“也没有权力管”,对于报关更无从参与,对海关各个部门的人他都不认识,却随后补充说关长赵玉存、副关长莫海涛和惠州海关关长朱浩棠除外。 对于82万吨走私食油,杨更是装聋扮傻,连称“不知道货是谁的,卖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甚至连红包都没有拿过”。 行贿?“只是给点零花钱” 尽管此前杨改清承认对赵玉存行贿,但是杨改清却一直强调不是为了走私。在杨改清的心目中,赵玉存犹如神尊,每每提到赵必尊为“赵关长”。相比之下,在杨改清的眼里,根本没有把曾经为他立过汗马功劳的朱浩棠“当回事”,在法庭上揶揄朱“官太小”。 尽管杨改清承认自己贿赂了赵玉存父女数额在千万元之巨,但是杨却一再表示自己和“赵关长”关系非同一般,就连此前在公诉机关面前的口供也一概推翻,“从来没有说这些钱是行贿他们的”。 对于在赵玉存的照顾下将201台走私车和没收原糖购得,销售的1600万元的利润给了赵玉存近千万元,杨随口答道:“很正常,我经常这样做。” 而对朱浩棠价值200多万元港币的贿赂,杨更是表示,这些钱中的200万元港币是借给朱浩棠用来为女儿出国留学的担保金,并非行贿,而对于在香港贿赂朱浩棠4万元港币,杨则称自己“向来大方”,这些钱是给朱在香港逛街用的“零花钱”。而他的朋友一旦去香港,他都会给“零花钱”。 证据?当自己少不更事 在法庭调查阶段,杨改清一直将手里拿着的一份回答法庭的草稿当作证据,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法庭提供。在法官解释证据为何物时,杨改清仍习惯性地打开草稿,让人们忍俊不禁。 在被问到指使下属私刻一家公司公章从事走私活动时,杨随口说出“因为急用就让下属私刻了”。并承认没有知会对方,理由是没有机会。 面对杨改清不时毫无逻辑的言辞,公诉人和法庭不得不每每以“作为一个成年人”来提醒杨改清不要把自己当作少不更事的孩子。 杨改清成了“关长提款机” 一,贿赂赵玉存 原深圳海关关长、党组书记赵玉存,为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改清谋取利益,其本人及女儿赵莹、赵萍、妻子贾剑霞共同收受杨的贿赂财物人民币1472787元、港币727万余元、美金3万元。主要事实和行贿手法如下: 1997年杨在赵的办公室送给赵男装劳力士手表1块,价值人民币68000元; 1998年7月,杨在香港送给赵3万美元; 1997年10月前后,杨随同赵夫妇回河北遵化老家,送给赵夫妇人民币10万元; 1995年,惠威公司成立后,杨将赵的女儿赵莹安排在惠威公司工作,于1997年春节前在香港以发“年终奖”为名将一张100万元支票送给赵莹,并以发“工资”为名,送给她港币累计47万余元,还在深圳购得一套价值人民币91万余元的住宅、一辆价值39万元的奔驰小轿车送给她; 1996年,杨得知赵的小女儿赵萍要去英国读书,将港币100万元的支票送给赵萍,并存入银行; 1996年初,杨将香港一套价值港币400万元的私人住宅送给赵莹,后赵莹、赵萍与杨签订了以港币300万元向杨“购买房产”的虚假协议一份。 二,贿赂朱浩棠 1996年杨改清在赵玉存的帮助下在惠州港设立了公共保税仓库后,惠威公司开始在惠州港利用改保税仓进行各种植物油的走私活动。1997年年初,杨改清得知朱浩棠即将调任惠州港海关副关长,在同年1月将人民币5万元送给朱,希望朱到任后对惠威公司多加“关照”。朱上任惠州港海关副关长后,负责主管该港货物监管、查验工作,对惠威公司的走私活动采取了放任、默许的态度。 1997年4月,杨改清请赵、朱等人吃饭,杨改清将人民币50万元送给了朱。 1997年7月,杨改清又向朱提出为其女儿朱某办理出国留学事宜(后因故未成行),并为朱某办理了《赴港单程证》。杨改清还以给朱某“读书使用”为名,送给朱某港币200万元,惠威公司据此得到了朱浩棠及监管关员的默许,采用以“少报多进”的方式走私各种植物油。对此,朱仍然放任、默许惠威公司的走私行为。1998年9月,朱因公到香港,杨改清又送港币4万元给朱。(记者/宋毅通讯员/孔献之周俊锋 摄影报道)(来源: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