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一名失地出嫁女通过诉讼得到补助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9:15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1月18日电(施国峰、朱立毅)46岁的浙江省湖州市出嫁女潘玉心日前通过诉讼,获得了在失地后被村委会剥夺的合法权益。 潘玉心是湖州市杨家埠镇七里亭村村民。1997年,潘玉心与湖州市道场乡石泉桥村村民沈金根结婚,并嫁到了该村,但潘玉心的户口一直在七里亭村。 今年初,七里亭村的土地被湖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失去了土地的潘玉心向七里亭村村委会索要土地征用款,要求享受村民同等待遇。但七里亭村村委会认为,潘玉心的住所地不在七里亭,潘玉心结婚后,理应将户口迁到道场乡,所以潘玉心没有得到土地征用款。潘玉心为此走上法庭。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湖州市政府的规定,征用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在市区城镇规划区内征用土地时年满18周岁的被征地安置人员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人从征用土地补偿费中提取23000元作为基本生活保障。 最后,法院判决七里亭村补偿潘玉心基本生活保障费,即安置补助费23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