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运煤车辆 敲诈勒索煤矿 16名“煤霸”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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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07: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以暴力、威胁手段敲诈运煤车辆及煤矿,非法获利27.6万元,并致3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涉黑团伙案,昨日由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殷仁平、常海涛、李海、海志敏、刘新安分别被判处16年至11年有期徒刑,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了3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0年10月至2002年5月,殷仁平等16名被告人看到郑州市南三环路是外地车辆去荥阳 法院审理认为,该组织长期以来称霸一方,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一系列的犯罪事实,扰乱了煤炭行业的经营秩序,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殷仁平等16名被告人已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记者 赵珊 刘静) 线索提供 锡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