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他人散布“诈骗”谣言 项目经理索赔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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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09:04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记者蔡梨生)无辜被他人举报有私刻公章、诈骗等犯罪行为,并吃了官司。昨日,蔡文成向新洲区法院提起诉讼,向散布谣言的李某索赔9万元精神损失费。 蔡是新洲一家建筑安装公司的项目经理。去年12月3日,在阳逻经营一家酒店的李某向新洲区公安机关举报,称蔡有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并有鼻子有眼地在社会上传播其曾诈骗他人钱财。 新洲区检察机关以蔡文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向新洲法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10日,新洲法院作出判决,称蔡文成因法律意识淡薄,为承接工程,偶尔实施了临时伪造印章订立合同的行为,其公司对其承接的公司又予以追认,给公司和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因此,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蔡称,李的不实言辞,不仅导致其开发的商品房销售受到损失,而且精神上受到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蔡将李告上法庭,索赔9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