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校长犯失职罪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1:32 云南日报

  寻甸“三元庄完小”教师纵火案造成8名学生死亡

  本报讯(记者柏立诚)去年6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三元庄完小发生一场大火,该校的一名老师放火烧校舍,当场造成8名在校住宿小学生死亡。(本报曾作报道)由于该校违规组织小学生上晚自习,学生住在危房里,其管理措施不完善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司法机关以该校校长余长所犯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余长所被寻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缓刑2年。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长所于1993年8月4日任三元庄完小校长,2002年4月至2002年6月9日,被告人余长所违反寻甸县教育局和羊街镇教管会不准小学上晚自习的规定,组织小学生上晚自习,并在明知该校五凤楼系危房的情况下,仍然组织该校部分小学生在五凤楼内住宿,管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校于2002年6月9日夜晚发生火灾,其中有8名小学生被大火烧死的严重后果。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长所违反规定,组织小学生上晚自习,在明知校舍存在危险,不具备住宿条件的情况下,安排小学生住宿,学生住宿后,没有安排专人对住宿学生进行管理,也没有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所采取的管理措施不足以防止危险的发生,以致火灾发生后,8名小学生被火烧死的严重后果。余长所的行为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应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长所身为三元庄完小的校长,违反规定,组织小学生上晚自习,在无寄宿条件的情况下,让部分小学生住校,虽有一定的管理措施,但对住校生无专人管理,无明文管理规定,致8名学生在火灾中丧生,被告人余长所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告人余长所应负刑事责任的原因是违反规定,未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危害后果。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与被告人余长所的行为特征不相吻合。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确实,但定性不准确。辩护人提出对小学生死亡的原因是因为另一名老师故意放火的行为所致,与余长所的行为无因果关系,其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余长所组织安排小学生上晚自习、住宿,主观愿望是善意的,违规没有主观上的恶意,且从事教育工作30余年,为寻甸县的教育事业曾作出过贡献。并对本案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感到悲痛,具有悔罪的表现。于是,法院以余长所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滇池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新浪青少频道(Y-ZONE)全新上线
  数码摄像机、彩信手机,冬日里的狂拍大奖!让你体验情与爱!
  新东方商务英语—白领成功基石! 英语口语速成攻略 任汝芬领衔冲刺考研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他最需要的是什么
她最渴望的是什么
非常笑话
极品笑话新鲜酷辣
让平凡生活好滋味
图片
铃声
·[王 杰] 我比他好
·[和 弦] 黑客帝国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无边魅力
  • 佛罗蒙吸引异性
  • 男士情趣内裤热
  • 佳能数码相机
  • EOS 10D专业相机
  • s50照相机
  • 市场最新动态
  • 免费注册上网经商
  • 千样数码精品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超级精彩
    爆笑无比
    大学金工实习课,老师说要男女合作,某某与某某一个床…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