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元旦起全面规范“价格干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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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6:05 扬子晚报 | |
此前的非典、眼下粮油涨价,让政府价格干预措施凸现前所未有的重要。南京市物价局昨日向全市转发国家发改委《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对“价格干预”进行全面规范,并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眼下的粮油涨价,政府曾多次表示目前还没到价格干预的时机。那么,价格干预应该在什么时候正式运用呢?依据新出台的《办法》,“在突发公共事件、严重自然灾害、战 价格干预措施包括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适用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政府可以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如果经营者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不但要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四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