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父亲的探望权没人能剥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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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6: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记者 钟哲平 实习生 陈捷 刘先生给本版来信说他伤心极了,两年前和妻子离婚都没这么伤心,没有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也没这么伤心,而最近女儿拒绝让他探望,实在让他伤透了心。 夫妻离异家破碎 刘先生在信中承认,妻子与他离婚,确实是因为自己做了对不起她和女儿苗苗的事情。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三年多,刘先生一直难以原谅自己,为了作出补偿,他每月都定时付抚养费,还经常主动到学校交苗苗的学杂费、校服费、兴趣班活动费等费用,并不时买些文具、玩具。苗苗每次见到自己都挺高兴,有时还主动打电话给他,说想去哪里玩儿。 女儿拒绝见爸爸 让刘先生“伤透心”的事,在今年3月开始发生。 刘先生像往常一样去学校门口等苗苗,想带她到一家新开的西餐厅吃饭。苗苗却冷淡地说要复习考试,不去了。次日刘先生又来,苗苗又拒绝。刘先生感到很奇怪,苗苗就叫他以后不要来学校了。苗苗还说她同学的爸爸认识刘先生,知道他为什么离婚。刘先生很气愤,说:“别听人家瞎说,爸爸对你这么好,难道你不想爸爸,以后也不要见爸爸吗?” 刘先生说他说这话时声音很大,苗苗生气地跑开了。后来他隔三差五抽空去找苗苗,苗苗都不理睬。周末到前妻家里,苗苗也躲在房间里不出来。前妻表示,她没有提过以前的事情,苗苗今年已经10岁,凡事都很主观,愿不愿意见谁,她也没办法。 刘先生非常苦恼,他不知道对子女的探望权是否自己的法定权利,现在阻止探望的不是别人,是自己的女儿,他又该怎么办?十岁的孩子在法律上有自主权吗? 父亲有权探望孩子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卢波律师认为,从法理上来分析,本案中,苗苗是不应也不能拒绝父亲的探望权的。 从立法要旨上来看,《婚姻法》第38条是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如何行使探望子女权利的具体规定。既然刘先生已经履行了给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他也理应享有探望苗苗的权利。 权利能中止不能剥夺《婚姻法》还规定行使探望权时,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还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这一规定可以这样来理解: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中止”而不是“剥夺”;中止的法定事由只能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比如父或母道德品质不好,教唆孩子学坏,有吸毒或赌博问题,自身精神不健康。 中止只能依法进行 中止探望权只能由法院根据法定的事由并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当然,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不进一步破坏父女感情的角度出发,刘先生也许应更注意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不要增加孩子的压力与逆反情绪。 提拉米苏/画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