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二手车交易藏“猫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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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8:3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近日走访位于大校场路的南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发现这里人气极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每天的日交易量已达三四十台,比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二手车市场吸引人气的同时,不规范交易行为也在产生。 据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旧车交易不像新车交易,一旦合同签定那全是消费者自己的事了,所以消费者签合同一定要慎之又慎,提防其中的猫腻。 某顾客花了4.8万元买了一辆1996年的普桑,合同签定后才发现此车属营运用车转非营运用车,而据国家有关规定,营运用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含轿车、越野车)使用期为15年。也就是说,这辆1996年的营运车已到使用年限,很快就要报废,这4.8万元实际上打了水漂,给买车人造成极大损失。 同样,交订金也一定要谨慎。管理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车人最好不要先预付订金。因为如果发现此车并不适合自己,再想拿回订金,已经不可能了。其实,旧车交易都是现货交易,所以根本无须付订金。有关人士还提醒到,看车时最好带个“业内人士”来助阵。因为买二手车除了看年份,更重要的是看车况。而很多中介商买回车后会加以“修饰”,蒙混消费者,所以必须找个懂行的来帮忙。(于燕 高南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