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首批价格听证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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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0:31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昨日,市物价局首次向外界公布我市价格听证项目,从12月1日起,公有住房租金的上调或者下降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价格听证程序。除公有住房租金外,另还有13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等价格的调整必须通过听证程序。必须经过听证的14种项目是:居民生活用电(地方电网)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主城九区城市供水)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市、区两级城市燃气系统)销售价格;垄断性水、电、气安装的主要服务价格;公路汽车客运基准价格;城市公共交通(主城九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