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大墓告慰亡母 违条例不能安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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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4:5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本为告慰亡母在天之灵买下大墓,却因为墓穴超面积被勒令整改,使得母亲久久不能下葬。昨日,市民张先生感慨:买大墓让自己心力憔悴。 张先生的母亲是钢铁设计院的高工,去年12月因癌症不幸辞世。几经比较,张先生一家将龙台山陵园定为母亲的安身之所,买下占地8.99平方米的瀛洲园一号墓地。 墓地完工后,张先生一家准备将母亲的骨灰下葬,却遭到龙台山陵园的拒绝。原来,时值市民政局对超面积墓地进行检查,按《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墓和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一平方米,超面积墓地必须整改。于是,陵园给张两个选择:把墓改小,或者原款退还。 对此,张先生不能接受:殡葬管理条例如何规定,公墓单位应十分清楚。墓由陵园修建,它是否超标以及超标后有什么后果,陵园应在买卖行为前告之消费者。 买墓已有7个月,母亲的骨灰一直存放家中,眼看母亲忌日将至,张先生心烦不已。 (涂 静)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