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抢烟老板 后绑四龄童 三名作恶者 二十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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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4:5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本市海淀法院对滕洪亮等3被告抢劫、绑架、盗窃案作出了一审宣判。一审法院以绑架罪、抢劫罪、盗窃罪等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0年。曾多次趁车主修车、洗车之机拎包盗窃,并于去年12月抢劫一事主烟酒店、绑架店主4岁幼儿勒索钱财的滕洪亮等3被告终于受到了法律严惩。 海淀检察院指控说,2002年8月,被告人滕洪亮等伙同他人,在朝阳区民族园附近,趁 2002年12月26日夜间,滕洪亮等被告人来到海淀区皂君庙附近被害人苏某夫妇经营居住的烟酒店,将苏某夫妇拽进里间,用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等方式,当场抢走人民币1000元,手机、金项链等物品,并绑架了苏某夫妇4岁的儿子,向苏某夫妇索要50万元。12月29日,滕某等再次向苏某索要钱财时被民警抓获,人质被解救。经查,滕洪亮等抢劫时使用的桑塔纳轿车系被告盗窃。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