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站牌碰破头谁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4:5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刚跨下车门,就一头撞上路边站牌,顿时头部血流不止。昨天,家住南岸区的万女士称,她多方寻求赔偿未果,准备将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 万说,上月27日下午,她乘坐819路车在南区路口站下车。谁知,刚出车门,她一头撞上了车门正对着的站牌,当时右边额头血流不停。她立即赶到附近医院,缝了好几针,花了183元医药费,又休息10天才正常上班。 “司机停车不考虑安全因素,应该负责。”从撞伤第二天起,万女士就开始找819路队和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讨说法。但819路队和巴士公司都认为他们是按规定停车,没有负责。双方僵持不下。万又找消委,消委答复,情况过于特殊,不便受理。跑了二十多天,万的医药费和误工费仍没着落。 昨天,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经理助理李先生称,当班司机确实是到站停车开门,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事发后,他们到现场看过,撞伤万女士的是广告牌,不是站牌。 万女士最后找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冉斌,冉律师解释:如果确因司机停车位置过于靠近站牌,造成万下车受伤,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记者 易守华)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