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必须”管住政府“钱袋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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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7:1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杨仲元 在前几年的开发热中,宁乡县信托投资公司不顾宁乡县财政资金困难,盲目将几百万资金投到广州、深圳,风险很大,宁乡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听取政府汇报,建议采取措施尽快收回。同时组织法院、检察院介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追收欠款。经过艰苦的工作,绝大部分资金追回。 如何管好政府的“钱袋子”?新一届宁乡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经验时发现,以往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欠缺和不足:如审查监督范围欠宽,在审查监督中往往只注意“抓大放小”。忽略了一些应审而未审的领域;审查监督内容欠详,在审查监督中往往只注意了宏观的方面,而忽视了微观的方面;审查监督方式欠刚,由于受“橡皮图章”观念的影响,因而在审查监督中不敢动真格。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今年初,宁乡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提出了“四个必须”的新举措,会后即开始实施。“四个必须”对预算工作和相关的财政行为有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规定,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对财政预算备用金的使用,必须实行报告监督。备用金是在各级财政预算中不规定具体用途的当年后备资金。由于备用金的动用与否属政府职权范围之内,通常在事先、事后不向人大报告。因此,备用金就往往成了地方政府领导的机动财力,由于缺乏人大的监督,备用金还往往成为了监督的空档。换届后,宁乡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第二次会议上向政府明确提出了“对财政预算备用金的使用,必须实行报告监督”的要求。从此次会议后,政府对备用金实行了动用采取文字请求、使用后对效果进行汇报的制度。政府今年在防汛、防非典使用备用金中,都事先有请示,用后有报告。 对财政预算资金的超收部分,必须实行去向监督。过去,财政预算的超收部分几乎成了监督的盲区,多少金额?怎么花的?花得当否?县人大常委会虽有时也过问一下,但往往抓的是少量的“芝麻”,而忽视了大量的“西瓜”。从今年起,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向政府明确提出了对超收部分实行去向监督的要求。从此,政府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和说明财政预算超收部分的去向,让县人大常委会心中有数。 对财政贴息贷款的使用,必须实行跟踪监督。近些年,为促进宁乡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政府经请示人大同意,为“经过充分论证,且有偿还把握”的项目工程采取了“财政贴息贷款等”措施。为让这笔钱真正花在该花的地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向政府提出了全程跟踪监督的要求,并立即启动了相关的监督程序。县财政去年为宁乡一中及县人民医院的迁址担保贷款和贴息贷款,今年为县国土储备中心和城建投资公司承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批准这些事项中,非常明确地提出:从2003年起,每年年末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贷款使用情况和偿还情况。 对财政分解预算情况,必须实行延伸监督。过去,财政预算编制存在着时间仓促和草率等问题,付诸实施后难以执行,不得不进行调整,使财政预算执行在总数内自由调拨,往往存在暗箱操作,透明度低。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对财政分解预算情况,必须实行延伸监督”的决定。分解预算在制订前,必须请县人大常委会及其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入,制订后的方案和使用情况必须向人大备案。 从“一个必须”到“四个必须”,使宁乡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钱袋子”的管理真正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也带来了财政收入的均衡入库和快速增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