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竞赛市场促进体育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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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7:1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为加强我省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规范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体育竞赛管理体制,促进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我省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行《湖南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办法》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和新举措,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主任王承江11月19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办法》所指的体育竞赛包括哪些?具体管理权限怎么组织实施? 王承江:《办法》所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批准的,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国际及全国性、全省性(含跨省的)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管理工作。湖南省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湖南省体育竞赛工作,并授权湖南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负责全省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的批准登记工作。 记者:目前我省竞赛市场的管理与运作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 王承江:近几年,全省体育竞赛市场比较活跃,以长沙、株洲、湘潭、益阳等市为龙头的竞赛产业方兴未艾,成功举办了一系列国际国内大型赛事,还尝试了著名运动队主赛场的经营运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但我省竞赛市场才刚刚起步,前几年全省缺乏一个统一的、专门的竞赛市场管理机构参与各项竞赛的组织、协调、管理、审批和监督工作,竞赛中出现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协调处理。更严重的是,因把关不严、合同不规范等种种原因,造成部分竞赛夭折,在国内甚至国际上形成了负面影响,损害了我省改革开放的形象。 记者:《办法》规定举办体育竞赛或者体育表演活动,实行批准登记、许可证制度,具体如何实施? 王承江:举办体育竞赛或者体育表演活动,应当报当地体育管理部门批准登记。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含跨省的)体育竞赛或者体育表演活动,必须到省体育行政部门授权的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进行批准登记,并由授权单位监督管理、发放一次性体育竞赛许可证。 同时,为规范管理全省体育竞赛市场,实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归口申办制度。即由省体育行政部门授权的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受理在本省区域内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体育竞赛或体育表演活动的申请,并按竞赛经费总额的5-10%暂收竞赛保证金,待竞赛圆满结束后,予以退还。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审批程序,统一向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归口申办,同时对竞赛活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记者:申请举办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的申办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王承江:申办人应具备的条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机构和管理人员,已经制定具体的竞赛规程和比赛实施方案,拥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已经确定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记者:对于未按照《办法》组织的比赛,有何处理措施? 王承江:对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管理机构批准,或未执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归口申办制度,未取得一次性体育竞赛许可证,非法举办的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本报记者禹振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