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换老板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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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8:01 今晚报 | |
本报滨海讯(见习记者陈禹安)本报近日连续报道:大港肖女士三年前脸部整形留后患,现突然脸肿如萝卜。究竟如何认定当初手术方——美丽美容院的责任?昨天,记者从大港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消协通过调查美容院档案资料,发现了一些新情况。老板姓马还是姓冯 按照规定,个体工商经营户必须在每年1至3月到工商部门验照。消协工作人员细心查阅了美丽美容院在大港工商局历年的底档,发现从2000年到2003年验照表上的记录没有任何 另外,验照表上经营范围一栏仍然是生活美容。消协的工作人员也没找到任何可以证明该美容院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的材料。这说明,美丽美容院给肖女士做脸部整形手术,超越其经营范围,不但要赔偿肖女士的损失,还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城乡个体工商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第3款的规定,个体经营者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冯某一直没露面 消协根据掌握的新情况,当即与美丽美容院联系,要其现在的负责人冯某到消协说明情况。但冯某称自己正在外地学习,一直没有露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