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6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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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0:19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新华社沈阳11月19日专电(记者王炳坤)辽宁省教育和财政部门近日对全省中小学校收费重新作出规定,原先名目繁多的服务性收费只有6种被保留,分别为课后看护费、校服费、热饭盒费、军训及其他教学实践活动产生的交通和食宿费、体检费、6病(近视、龋齿、沙眼、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防治费。其他服务性收费停止收取。 课后看护费的收取对象是城镇小学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学生,校服费收费对象为 规定要求各市审定的服务性收费不得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新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各地原定标准,课后看护和热饭盒须执行学生自愿原则。另外,军训及其他教学实践活动以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列入教学计划的为准,学校自行举办的不准收费。体检项目和频次按省级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6病防治药品,属国家定价的,按定价收取,非国家定价的,要按实际进价收取。 根据规定,学校收费前要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服务性收费要实行财务统一核算,学期末在校内公布收支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