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都有房屋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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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2:30 解放日报 | |
一般当老年人和同住子女发生矛盾要求子女迁出同住房时,只要该子女在他处有住房,哪怕其在该房中享有居住权,法院通常也会考虑判其迁离。而该案中的邬老太之所以打输了官司,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其丈夫的遗嘱。二女儿张女士有了父亲的遗嘱,就不仅享有房屋的居住权,同时还享有了房屋的部分产权。这就使法院无法判令她迁走。如果邬老太一定要让女儿迁走,那也只能先通过诉讼明晰房屋产权后再来打官司。到时恐怕邬老太还得给付女儿一笔不小的补偿费,才能达成心愿。 普陀区法院张冠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