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车人撞死买车人 死者家属获赔1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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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2:38 云南日报 | |
记者近日获悉,今年5月18日,在昆明市高新汽车城内发生的买车人试车时将一名女子撞死的交通事故,其死者家属和销售商、市场管理者已达成庭外和解,死者家属李某一家得到5万元的补偿费。此前,死者家属李某与肇事者也达成和解,肇事者赔偿11.3万元。 5月18日下午,李先生和妻子董某一起来到高新汽车城选购新车,他们从天津汽车工业销售云南有限公司高新专卖店出来后,走在汽车城宽敞的道路上,突然,一辆汽车向董某撞 李某与肇事者达成和解后,认为造成这起事故的汽车销售商和市场管理者也有责任,故将天津汽车工业销售云南有限公司和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告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计52.6万元。根据高新汽车城的要求,法庭追加天津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和肇事者李某为第三、第四被告。10月31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11月14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天津汽车工业销售云南有限公司支付给死者家属李先生一家补偿费3万元;高新汽车有限公司补偿李先生2万元;第三、第四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冯丽萍丁强(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