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出租 水电气费高 企业自行定价合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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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02:13 重庆晚报 | |
昨日,重庆合成化工厂罗先生等退休职工对厂里调高水电气费提出质疑。他称,几年前,厂里就调高了部分福利房三费:水从每吨2.42元调至3.42元,电从每度0.43元升至1.50元,气从每方1.11元升至3.20元。 塑料村属合成化工厂上世纪50年代建的福利房,住220多户老职工。林婆婆说:“原来在此居住的老职工,有人陆续把厂里福利房租给民工,未搬家的退休职工仍按老价缴。” 该厂物业公司王某说:“1998年7月,工厂转制后,对职工用水电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作为老企业,职工住房的水电气均由企业转供,管网由企业铺设,费用由企业代收。每年因线路老化、‘输差’等原因,造成水电气费差额在百万元以上。”该公司财务报表显示,今年1—10月,水电气亏损64万多元。 王说,前后有百多户职工未经企业同意,私自出租福利房,不少租赁户又将水电气用于经营活动。1997年,厂里下发通知,凡将水电气转供他人使用及从事经营活动,均调高价格。这部分退休职工如搬回来住,仍享受原价。 沙区物价检查所万副所长称,国企改制后,如何管理转租、出售福利房等,国家未出台相应政策。企业每年要承担管网建设成本和输差损失,福利房,意味着职工才能享受补贴。把房屋擅自出租本身就违反了企业房管制度。因此,企业对出租房水电气自行定价,合乎情理。陈林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