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劫财杀姨家三人 骗借46万火焚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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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04:13 三秦都市报 | |
11月19日至20日,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数名罪犯执行了死刑,其中有为劫财连杀姨妈一家三口的抢劫犯孙鹏举。 连杀姨妈一家三口 2003年3月4日上午,孙鹏举来到西安市莲湖区丰盛园小区其表哥周某家伺机抢劫,趁 中午12时许,周某的外甥席某放学回家,用钥匙打开小卧室门,见到被害的王某后大声喊叫,孙便用匕首在席的肩部、胸部连捅数刀,致席死亡。接着,孙用刀在闻声赶来的姨妈董某的头、背、胸部连刺数刀,将董某杀死。 之后,孙鹏举再次购买工具,终将保险柜撬开,劫取了2.5万元现金,伪造了王某被人强奸的现场离去。 无法还钱火焚债主 46岁的师全玉是周至县人,2002年9月期间他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骗借李某人民币46万余元后因无法归还产生杀人恶念。同年10月4日师将李骗至周至县竹峪乡泥峪河村山里趁李不备用木棍猛击李背部又用事先准备的斧头击打李头部恐李未死.又用火焚烧李将李杀死。 西安中院一审判处上述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罪犯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审理后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死刑。 本报记者 浩文 实习生 红梅 静静 通讯员 王琪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