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妹想捞陪睡费 被绑入山洞强奸再遭勒索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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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0:18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11月21日讯(通讯员余作才 卢锋) 桂林阳朔县某山村的骆正发、骆玉信两人以200元钱让发廊小姐陪睡一晚为诱饵,将阳朔西街一发廊女阿丽(化名)骗出,当晚将其绑架到一山中的岩洞内,绑匪在对阿丽进行猥亵强奸后又逼其打电话叫人拿1万元钱来赎人……在和绑匪周旋48小时后,阿丽趁绑匪看守不备之机赤脚逃离山洞去报警。11月17日,两名绑匪分别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8年6个月和12年的有期徒刑。 抛下诱饵骗出发廊女 现年32岁的骆正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二赖子”,1997年因盗窃他人财物曾被劳动教养一年,但从劳教所出来后仍然恶习不改。2000年3月的一天晚上,他伙同本村21岁的骆玉信(绰号老猪)窜到“世外桃园”公路边本村村民黄某的代销店,盗走现金700余元及香烟等物品一批。从此,这两个臭味相投的家伙就成天琢磨如何发财的事。 今年6月8日晚上,骆玉信到骆正发家里喝酒,酒过三巡,骆玉信因没钱花而大发感慨道,“发哥,我在广东打工时看到那些卖淫女‘裤带松一松,胜过一月工’,大把大把地赚钱,我们为何不在她们身上打打主意弄些钱来花呢?” “二骆”经密谋,一个绑架发廊女敲诈钱财的罪恶计划出笼了。经过10多天的仔细观察和精心准备,“二骆”把“关人”的地点选在离村子大约有5公里的一个名叫长崴山的岩洞里。 6月18日晚上7时30分左右,“二骆”带着一副自制的手铐和600元钱搭上了开往阳朔县城的班车。到了县城,他们就在街上边闲逛边寻找着“猎物”。晚上10时30分左右,他们在西街的一家发廊前停了下来,见三四个服务员在和顾客边说说笑笑边打情骂俏,骆正发认为这家发廊肯定“有货”,于是径直走了进去。“老猪”假装剪头发,而骆正发就和一个叫阿丽的女孩聊天。经过讨价还价,骆正发以200元陪宿一个晚上把阿丽“租”了下来,随后打的将阿丽带走。 冒充警察敲诈勒索 他们在凌晨零时左右回到了村里。到了村边,骆正发让骆玉信和阿丽等他,自己则一个人到家里拿了一支手电筒和一个电瓶电筒、一盒蚊香、一些饮食品及日用品后又继续领阿丽往山上走。 阿丽见他们将自己带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而又黑灯瞎火的地方来,顿生疑惑:“你们不是说要到村里‘做’的吗?为什么现在又带我到这里来呢?”“我们在山上搭了一间看羊的棚子,在那里‘做事’更安全。”骆玉信编了一个理由说道。 两人将阿丽带到了一棵板栗树下后,骆正发从裤袋里掏出一副手铐不由分说地将阿丽双手铐上,凶恶地说:“我们盯你好几天了,你涉嫌卖淫,从现在起,你被公安机关拘留了。这事你看是公了还是私了,如果你想公了,今天就把你关起来;如果你想私了,那么现在就赶快叫人拿1万元钱来赎人,否则,我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阿丽说:“我5天前才从恭城农村出来,没有那么多钱,我最多也只能找到3000元钱。” “干你们这行的,哪一个不是发了财的?你说没有钱,谁都不会相信。”“老猪”认为自己在广东打过工,见过世面,对小姐的收入了如指掌,因此,非逼阿丽拿1万元钱来给他们不可。 “只要你们把我松开,你们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阿丽的恳求未被理睬,“二骆”将她带到一个位于半山腰的山洞里。当晚,“二骆”轮流看守阿丽,并轮番对阿丽进行威胁和敲诈。6月19日晚,骆正发将阿丽双手后绑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此后,“二骆”不停地逼阿丽尽快想办法找人拿1万元钱来赎人,还说,如果天亮之前再找不到人拿钱来,就将阿丽吊起来打,并用刀划她的脸,破她的相,让她以后再难嫁人! 6月20日上午,骆正发叫“老猪”到山下的村子里找一部手机和吃的东西上来。由于信号不好,电话没有打出去。接着,骆正发又叫“老猪”到山下找一部信号好的手机来让阿丽打电话叫人尽快拿钱给他们。 趁其不备逃离险境 至6月20日晚上,阿丽已被“二骆”绑架在山洞将近48个小时。次日凌晨5时许,天刚刚蒙蒙亮,折腾了一天的骆正发跟“老猪”说他要下山找手机,叫“老猪”对阿丽看紧点,然后就下山去了。 阿丽见只有“老猪”一个人在看她,便叫“老猪”放她走,“老猪”说等拿到了钱就放人。阿丽边哭边说没有钱,不知过了多久,哭累的阿丽躺下睡着了。“老猪”见阿丽睡了,自己就在阿丽的身边躺下,没过多久,就打起呼噜来。阿丽9时许醒来,见“老猪”像猪一样睡得挺香的,认为逃跑的机会终于来了,她连鞋都来不及穿,便蹑手蹑脚地爬出了岩洞。阿丽尽管双手仍然被铐着,但逃生的本能使她越跑越快。9时30分左右,“老猪”一觉醒来才发现阿丽不见了,急急忙忙地到洞外四处寻找。 上午10时许,阿丽沿路逃到了“世外桃园”,请求一中年男子拿手机帮她报警!警察很快就赶到了山下,并与阿丽一起搜寻“老猪”。只见“老猪”在不远处四处张望,阿丽指认道:“就是他!”警察随即就将“老猪”撂倒在地,并很快将其铐上带回派出所讯问。“老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紧接着,警方循线将正在家里睡觉的骆正发抓获归案。之后,阿丽也受到了警方的批评教育。 2003年11月5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案发地阳朔县审理了被告人骆正发、骆玉信犯绑架罪、盗窃罪,被告人骆正发犯强奸罪一案。法院于11月17日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骆正发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6个月。二、被告人骆玉信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责编:朱燕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